環保署擬修法鼓勵減塑 盼塑膠罐2025年用25%再生料
為減少塑膠使用,環保署擬訂定「非食品接觸塑膠再生產品推動作業要點」,希望2025年總指定使用產品要使用25%再生料、2030年達到35%,例如化妝品、清潔劑等塑膠包裝瓶,並要配合驗證,但要點為鼓勵性質、非強制性,環保署表示,為鼓勵業者配合,若查驗合格就可獲得環保標章,也會考慮給予回收費率優惠。
環保署今天舉辦草案研商會,依據草案指定產品,「非食品級塑膠容器」指的是化妝品、清潔保養用品、潤滑油、顏料、塗料、填縫劑、肥料等。
為降低市場衝擊,環保署表示,目前會先採自願性為主,為鼓勵業者參與,會研擬差別補貼提供後端再利用業者,而通過驗證的業者可以申請環保標章,享有優惠費率。
今天不少業者提供意見,多數認同使用再生料達到環保包裝,不過2025年就要達到25%,也要考慮國內再生塑料的原料是否足夠;在技術觀點上,有些瓶裝本身為複合塑料材質,可能不適合使用再生塑料。
許多國家現在已經分年度訂定添加再生料目標,例如歐盟預計2030年PET塑膠瓶使用30%再生成分、英國2025年塑膠包裝使用30%再生成分、荷蘭2025年一次塑膠產品或包裝要使用35%再生成分等。
環保署表示,國內也希望推動再生料添加,且全球四分之一的再生聚酯來自台灣,國內回收處理系統成熟,可穩定回收料潔淨度及品質,提高再生料使用與擴大適用範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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